《北京中医药》投稿须知
提示:《北京中医药》投稿需先进行学术不端检测,查重需低于10%。需要按照投稿格式进行撰写,论文可以先进行排版,整理好再进行递交。
1.文稿要求:文稿应具有科学性、实用性和创新性。文字宜准确、精练、通顺,层次清楚,重点突出。来稿一般不超过4000字(包括摘要、图表和参考文献),正文用1、1.1、1.1.1划分标题层次。为便于检索和国际间交流,来稿必须附中、英文文题,文题力求简明扼要,突出文章主题,中文一般不超过20个字,文题目中不能使用非公用的缩略词语、符号、代号、公式等。
2.作者署名: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顺序排列,排序应在投稿时确定;集体署名的文章必须明确通讯作者,并提供通讯作者的姓名、工作单位、邮政编码、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。
3.摘要:文稿须附2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,尽量提供与中文摘要内容一致的英文摘要。临床研究等论著类稿件采用目的、方法、结果(应包括主要数据)、结论结构式摘要;述评、综述类稿件可采用报道式摘要。摘要应以第三人称撰写(不用“本文”、“作者”等主语)。
4.关键词:标注3~5个中文关键词,各词之间用分号隔开,并标注与之对应的英文。尽量使用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情报研究所编译的最新版《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》、中国中医科学院图书情报研究所主编的《中国中医药学主题词表》,各类文稿均须列出中文关键词。
5.医学名词术语:以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《医学名词》为准。中西药名以2005年版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》和国家卫生部药典委员会公布的《中国药品通用名称》为准,不得使用商品名。中药请用常用名称,草药要注明拉丁学名;中药处方中的用量单位全部用g表示(引用古文文献时除外);中医名词术语按GB/T16751.1-1997《中医临床诊疗术语疾病部分、证候部分、治法部分》执行。缩略语使用可参照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03年出版的《医学缩略语词典》,在首次出现时应先叙述其中文全称,然后在其后括号内注明英文全称及英文缩略语,二者之间用逗号分隔,以后再出现时则用简称。
6.图表:文稿中的图、表力求少而精,尽量避免图表与文字重复。表格一律采用三线表,要求重点突出,主谓分明,结构完整,有自明性。每个表应有序号和表题,表头由主语横标目和谓语纵标目组成,表明表格内的项目。表中数据要求同一指标有效位数一致,所有参数应标明量和单位的符号。
7.数字:数字用法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/T15835-1995《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》。